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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進一步規范車身標識設置征集,主要內容包含以下幾個部分:
2、一、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設置車身標識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交通安全、車輛管理的要求。車身標識應當結合車身進行整體設計,樣式簡潔、美觀,字跡端正,與車身外觀協調適宜。
3、二、設置機動車車身標識,單側標識總體面積不大于該側車身主體顏色面積的三分之一,字號不大于車身高度的百分之十;單個文字或者字符不得跨越車門設置。小型車輛宜設置在車身左右兩側,中型或者大型車輛可根據車身實際情況,在車身左右兩側及后部適當位置設置。
4、三、不得存在下列影響行車安全及車輛識別的情形,包括設置在車窗玻璃、前后擋風玻璃和車身前部;在車輛頂部設置;采用發光或反光材料;采用電子顯示裝置;采用車頭至車尾貫通式設計;遮擋車輛號牌或識別號;影響車輛發動機散熱口和進風口、空調進風口的使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
1、如今,城市化建設的腳步越來越快,高科技的發展,讓城市中出現了更多新奇又有趣的景觀、設施。很多城市的管理者也會對當地的城市建設嚴格進行規范,來保持城市的良好形象。很多人都會有類似的經歷,那就是在某個城市的一個商業街上,所有商戶的牌匾、標識都是用一樣顏色的背景,一樣的字體等等來給自家的門店做牌匾,這樣的情況也一度引發人們的熱議。
2、人們到一些旅游景區,或者是城市的熱門商圈中,經常就會看到千店一面的現象。這些商戶按照嚴格的要求,統一配備了一樣的牌匾。這樣的情況雖然從整體看上去,所有商戶的風格外貌都比較統一,但是無論是餐飲店,還是服裝店,所有店鋪都用同樣牌匾的做法,也讓很多商戶無法展示自己門店的特點。
3、5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條例規定,商業街區內的固定式牌匾標識應當突出文化特征與地方特色,為經營者自主設計牌匾標識提供創意空間,避免樣式、色彩、字體等同質化。
4、北京的這個新規定無疑是非常開放、民主的改革,敢于對這種嚴格的陳規說不,也是需要堅決和勇氣的。雖然不同類型的商戶都開設在一條街上,但是也有應該尊重不同類型的商戶,讓他們能夠保留自己的風格,給予他們一定的自由和空間,去展示自己商鋪的特點,從而讓整條商業街更加有活力。這也是社會更加開放、更加民主的體現,因此,這個方法適合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推廣和宣傳。
1、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加強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管理,合理規劃利用城市空間資源,維護城市景觀風貌,建設高品質的城市公共空間,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的設置以及相關管理活動。
2、本條例所稱戶外廣告設施,是指利用建筑物、構筑物、戶外場地、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地面部分和公共交通工具等載體設置的燈箱、霓虹燈、電子顯示裝置以及其他向城市道路、公路、鐵路、廣場等城市戶外公共空間發布廣告的設施。
3、本條例所稱牌匾標識,是指機關、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在其辦公、經營場所或者機動車、非機動車車身等設置的,向城市道路、公路、鐵路、廣場等城市戶外公共空間展示其名稱、字號(商號)、標識等內容的牌匾、匾額、標識。
4、本條例所稱標語宣傳品,是指在公共場所臨時設置的,以文字為主要展示手段,不以營利為目的,向城市道路、公路、鐵路、廣場等城市戶外公共空間進行非商業宣傳的橫幅、道旗、展板等。第三條本市對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管理堅持保障城市活力和嚴格規范管理相結合,遵循市級統籌、屬地負責,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
5、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劃、技術標準和規范,與城市區域功能和風貌相適應,與街區歷史文化和人文特色相融合,與周圍市容環境和城市景觀相協調。
6、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應當安全牢固,符合節能環保要求,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不得影響建筑物、構筑物安全和功能,不得妨礙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通風、采光,不得妨礙交通和消防安全。第四條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管理工作。
7、區人民政府負責協調本行政區域內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管理工作。
8、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條市城市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區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考核評價,組織制定、宣傳相關政策、標準和規范。
9、各區城市管理部門以及經濟技術開發區、火車站地區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區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區域內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管理工作。
10、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構負責指導和綜合協調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行政執法工作。
11、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本條例規定,做好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相關管理工作。第六條城市管理部門應當利用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管理綜合服務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綜合服務信息系統)對設施規劃、設施設置、巡查維護、安全管理、違規治理等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向社會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并與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市政府有關部門共享相關信息,加強對各類設施的監督檢查。第七條涉及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的相關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對會員開展國家和本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劃、標準、規范的培訓,引導會員依法開展設置活動。第八條城市管理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多種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的管理要求,指導單位和個人做好設施設置以及日常維護工作。第二章戶外廣告設施第九條市城市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市政府有關部門,編制全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經市規劃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審查,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12、全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應當明確商業戶外廣告設施禁止設置區域、限制設置區域、允許設置區域的劃分標準和公益戶外廣告設施布局要求,確定戶外廣告設施總量、類型以及設置密度、面積上限、亮度控制、設置期限等規劃指標。
設計標準是;1、酒店功能劃分合理、設施使用方便、安全,2、酒店室內外裝修高檔、建筑及裝修選用豪華材料。3、酒店內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符合LB/AT001標準。4、有中央空調系統。5、有背景音響系統。6、有與五星級酒店相適應的計算機管理系統。設計規范包括內容如下:接待大廳1、接待大廳寬敞、裝修豪華、光線充足。2、有與酒店規模、五星級相適應的總服務臺,總服務臺有中英文標志、分區段設置接待、問訊、結帳、24小時有工作人員在崗。3、提供留言服務、一次性總帳單結帳服務、信用卡服務、24小時提供外幣兌換服務。4、總服務臺提供酒店服務項目宣傳品、酒店價目表、中英文本市交通地圖,全國旅游交通地圖、本市和全國旅游景點介紹、各種交通工具時刻表、報刊雜志等。5、可8小時直接接受國內、國際客房預訂,有酒店和客人同時開啟的保險箱、設門衛應接員、專職行李員、值班經理、大堂經理。6、在非經營區設客人休息場所、提供店內尋人服務和安排出租車服務、門廳及主要公共區域有殘疾人出入坡道、配備輪椅。7、至少能用2種外語提供服務(英語為必備語種),總機至少能用3種外語提供服務(英語為必備語種),各種指示用和服務用文字至少用中英文同時表示。
基本原則對客人一視同仁,不分種族、民族、國別、貧富、親疏,不以貌取人。對客人禮貌、熱情、友好。對客人誠實,公平交易。民族習俗,不損害民族尊嚴。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保護客人合法權益。基本要求儀容儀表要求a.服務人員的儀容儀表端莊、大方、整潔。服務人員應佩戴工牌,符合上崗要求;b.服務人員應表情自然、和藹、親切,提倡微笑服務。舉止姿態要求舉止文明,姿態端莊,主動服務,符合崗位規范。語言要求a.語言要文明、禮貌、簡明、清晰;b.提倡講普通話;c.對客人提出的問題無法解決時,應予以耐心解釋,不推潘和應付。業務能力與技能要求服務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業務知識和技能,并能熟練運用。服務質量保證體系具備適應本飯店運行的、有效的整套管理制度和作業標準,有檢查、督導及處理措施。